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5月19日至23日,自治区第二轮第三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专项督察。
副市长平措陪同。
督察组一行先后赴乃东区、贡嘎县、加查县、桑日县、浪卡子县等地,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安排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每到一处,详细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并对现场及周围进行认真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就我市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督察组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与紧迫意识,深入排查自身存在的差距,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对于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进程,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加大现场力度,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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