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作用,促进城镇停车场资源合理利用,有效缓解市民和游客“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资源配置最大化,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免费对外开放我市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原则按照
“资源共享、服务群众、公平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充分挖掘既有停车场资源,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开放范围
除涉密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场所外,其他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停车资源。
三、开放对象
免费开放车型限7座以下(含7座)牌证齐全的小型家用非营运汽车。
四、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20: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10:00—22:00
五、管理要求
1.社会车辆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时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等)并按要求登记,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做到停放有序,按时离场,服从管理。
2.对外开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停车泊位,不承担车辆被盗、事故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
3.损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对超时间停放、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必要时请执法部门协助将车辆强制拖移,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6.对外开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引导管理,做好停放车辆信息登记,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措施,在醒目位置放置对外开放停车标识、公布可停放车位及时间、设置相关指示标志,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7.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或调整对外开放时间的,由各开放单位提前向社会告知。
8.符合开放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卫等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免费停车的,市民或游客可以举报。
举报电话:0893—12345(山南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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