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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巴桑卓玛 来源:山南报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决议

(2024年6月25日在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4日—25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市“一府两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认为,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空气和土壤,也是一个地区的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对实现资源要素价值最大化、发展新质生产力至关重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更好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相关地方性法规,积极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热切期盼,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不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营商环境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市上下必须深刻认识,进一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具体行动,是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走在全区前列目标的必由之路。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竞争激烈,我市正处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发展态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竞争力意义重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科学谋划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营商政策,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广泛吸引区内外力量和资本参与,形成人心向往、要素汇聚、合力共建、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为推进山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坚持以新思维、新理念抓好营商环境建设,从根本上提升营商环境品质和内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审批效率高、办事创业环境最优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综合考评。要进一步厘清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做到职权明晰,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工作无缝衔接。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推出针对性强的举措;坚持创新导向,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坚持目标导向,认真对标国家和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机制,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与评优评先相挂钩。

三、尊重市场主体,切实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减税降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合理采纳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平等对待每一个市场主体,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门槛和界限。要持续抓牢抓实招商引资工作,加大产业链、专业化招商力度,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高水平招商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坚决破除部门信息壁垒,推进数据互联共享,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网上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落到实处。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相关政策,有效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要加快物流通道建设,发展现代供应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要推动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和市场运行机制,以开放、服务、创新、高效的发展环境吸引各类资本与企业落户山南,努力确保经济当前有活力、未来有潜力。

四、规范执法司法,切实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推进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政风工作重点,紧盯侵害群众利益、“四风”新动向和隐身变异等问题,从严执纪问责,为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司法机关要严格公正司法,对涉企案件依法审慎处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零容忍”,提升及其营商环境案件办理质效,积极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和市场主体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

五、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要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用制度保障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各方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推动良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合力。要着眼解决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民生服务供给、健全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努力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共同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要发挥新闻媒介作用,积极宣传和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六、加强基层治理,切实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条例》,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山南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要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积极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开放文明、包容和谐。要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法行为。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回应诉求,帮助解决问题。要切实加强营商文化建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人皆为营商环境 ”的主人翁意识。

七、依法履行职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人大作用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积极行使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把保障市场主体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积极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持续聚焦经济发展大局,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相关法规的有效实施。始终紧盯营商环境重点、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人大监督方式,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和职能优势,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实践者和引领者,同时,要加强对代表针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得民心、顺民意、利当今、惠长远。全市上下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安排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推动西藏高质量发展明确的“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对标政策要求,认真谋划落实举措,坚持齐抓共管,加强部门协同,深化简政放权、强化政策供给,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执行能力,以实际行动投身优化营商环境实践,更大力度为企业减负,更实举措为经济赋能,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作风和韧劲,全面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改善民生福祉,稳中求进推动山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