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认真谋划,坚定不移抓好任务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藏稳藏兴藏,首先是要保持西藏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全区检察机关将如何在这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答:全区检察机关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将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醉驾、诈骗、帮信等危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犯罪,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强12309民族团结进步“央宗热线”建设,持续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和接访下访制度,结合办案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全区检察机关如何依法服务保障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答: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惩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重点围绕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等问题,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九大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法服务保障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强民生领域法律监督,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医保基金保护等专项工作,为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问:全区检察机关在保护特定群体权益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手段为弱势群体撑腰,畅通维权渠道,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体现。我们将严惩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支持家暴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办理平等就业、母婴权益、孕产期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协同加强专门教育,以检察履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形成合力。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和司法救助力度,以法治力量提升民生温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问:全区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生态保护方面的诉讼检察,正是公益诉讼检察最重要、最核心的办案领域之一。全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持续落实生态检察协同机制,坚决守护好雪域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重点打击盗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同时,持续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聚焦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重点排查污水偷排直排、生活污水管网漏排、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助力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目标。
此外,我们还将持续开展“乐游西藏”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景区生态保护、旅游服务质量、消费市场规范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小专项监督活动。深化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加强跨区域、跨流域协作办案、综合履职,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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