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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分级分类深入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着力提升各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发布时间:2025-06-01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满足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通过分级分类深入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切实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减轻特殊群体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深入实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对评定为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的,每年补贴15万元;对评定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的,每年补贴10万元;对评定为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的,每年补贴5万元。“该举措旨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着力提升各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部署要求,我区深入实施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对认定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等级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对认定为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等级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对认定为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等级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分类补贴制度惠及具有西藏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的分散供养特困、残疾、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留守等所有特殊群体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