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喀则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过法定程序,新修订的《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五章六十三条,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事权,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新要求和新期望。
据了解,根据2025年日喀则市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大量基础调研、多方征求意见,通过“结构优化、内容扩容、执法增效、公众参与”等多维度创新,积极回应当前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更科学、更精细、更具操作性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后的《条例》强化政治引领,明确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体现了日喀则在城市管理中对民族团结的高度重视。聚焦城市发展,对“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提出“确保各项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的要求,专门对停车场建设管理、停车泊位管理、规范停车等作出具体规定;直面城市“蜘蛛网”难题,提出城市管线管理、建设、改造措施,并对擅自架设管线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优化结构体系,在第二章“城市管理事项”中,细化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废物管理”四节的具体管理措施,使内容更加系统、条理更加清晰、逻辑更加合理。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法理情理治理相统一,对社会危害轻微、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的行为,依法予以从轻处理,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给予当事人纠错空间,彰显了法治的人文关怀。
中央部门网站
西藏自治区部门网站
山南市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