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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05-16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1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金海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坚参、刘柏呈、孙献忠,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5月下旬召开,建议议程有:传达学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查《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的决定》《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昌都市地方立法条例》;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及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昌都市地方立法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大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起草、论证、审议等环节的指导,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助推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提质增效;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按照集中整治“再抓两年”部署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生堵点痛点,提高站位、创新举措、强化联动,加强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全力助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