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拉萨闭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科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江白、唐明英、孙献忠,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山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山南市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林芝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自治区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严金海辞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嘎玛泽登代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决定任命姜文鹏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旦科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王君正书记对新时代自治区人大工作和常委会班子的明确要求,坚守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不断夯实“四个创建”法治根基,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进入收官阶段,要对照“一要点三计划”全面梳理工作进度,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要立足人大职责定位,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科学谋划好2025年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
会议期间,旦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相关事项;坚参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围绕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作表态发言。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旦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次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地(市)、县(区、市)人大负责人,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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