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芝文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同时,邀请第十一批援藏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西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主任姚宇作专题辅导。
徐芝文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了法治根基。全区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刻学习领悟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着眼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开展反分裂斗争中走在前作表率。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理论武装、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宣传阐释、推送权威解读、开展专题研学,提高全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增进民族团结的能力和水平。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贯穿干部“育选管用”全过程,作为政治素质考察、年度综合考核、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让懂民族政策、讲民族情谊、善做民族工作的干部有舞台、有作为,以鲜明用人导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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