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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08-26 作者: 来源:山南报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忠琼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山南市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山南市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山南市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山南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忠琼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山南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张春梅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山南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山南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山南市本级财政决算。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梅、扎西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梅辞去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山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扎西辞去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山南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徐梅、扎西辞去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念扎的山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黄卫军的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拉巴次仁的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阿旺多吉的山南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米玛次仁的山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敬为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廷峰为山南市司法局局长;

索朗德吉为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沈新军为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华生为山南市水利局局长;

李林峰为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祥伍为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卓嘎为山南市信访局局长;

刘文全为山南市能源局局长;

熊淼为山南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洛桑平措为山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晓斌为山南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志军为山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聪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8月2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罗布次仁的山南市措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