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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作者: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16名委员, 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定《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和《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管理费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从业人员5人,其中,在编2人,非在编3人(含聘用人员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95家,净增单位104家;新开户职工0.41万人,实缴职工2.96万人;实缴单位1049家,同比增长11.01%;缴存额11.19亿元,同比增长12.46%。2020年末,缴存总额70.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0%;缴存余额30.93亿元,同比增长11.1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2020 年,795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08亿元,同比增长56.8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2.21%,比上年增加 20.45 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 39.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7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4笔8.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5.57%、9.82%。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72亿元。

2020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19笔45.97亿元,贷款余额28.0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99%、23.44%、21.74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0.72 %,比上年末增加7.87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4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0 笔 673万元。 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6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33.49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0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99亿元。其中,活期1.69亿元,1年以上定期1.3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90.72%,比上年末增加7.87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121.37%,比上年末增加5.3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6330.72万元,同比增长18.52%。存款利息1254.2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074.36万元,其他 2.1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5131.15万元,同比增长28.7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864.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66.11万元,其他0.3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199.57万元,同比下降11.50%。增值收益率0.41%,比上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719.7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3.3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76.53 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3.3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6.53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980.1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41.8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 51.63万元,同比下降18.33 %。其中,人员经费36.30万元,公用经费9.83万元,专项经费5.5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82.75万元,逾期率2.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980.1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4.01%,国有企业占 12.9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7%;中、低收入占 99.81%,高收入占0.1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1.28%,国有企业占14.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3%,其他占1.05%;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0.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85%,租赁住房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0.72%,其他占5.0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9.99%,高收入占0.01%。

(三)贷款业务

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65万平方米,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8.34%,比上年末减少2.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156.1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8%,90-144(含)平方米占67.92%,144平方米以上占27.60%。购买新房占82.23%,购买二手房占8.6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79%其他占8.3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3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6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32%,30岁-40岁(含)占47.18%,40岁-50岁(含)占15.54%,50岁以上占2.96%;首次申请贷款占85.0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96%;中、低收入占99.78%,高收入占0.22%。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1.20%,比上年增加22.2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措施情况。 2020年1月-3月,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积极鼓励全市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尽量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服务改进情况。2020上半年,我中心积极同市农行衔接,切实做好推行11个县银行网点的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7月12日开始,11个县农行网点逐步推行,进展顺利,为各县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了便利。

(三)继续宣传、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情况。2020年,我中心继续向全市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宣传推行“互联网+公积金”的便捷和高效,鼓励未接入综合服务平台的缴存单位积极进行接入,以方便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可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  、网厅等渠道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切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顺利完成“跨省通办”年度任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要求,我中心已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三个事项通过全程网办模式实现“跨省通办”。

山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编辑:嘎玛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