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更好的为扎囊县经济建设服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扎囊县友谊大道启用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1年4月10日00:00时起
二、启用闯红灯抓拍系统路段:
(一)友谊大道北;
(二)友谊大道东;
(三)友谊大道南;
(四)友谊大道西;
特此公告!
山南市扎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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