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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免职名单和决议

发布时间:2023-12-19 作者: 来源:山南报

隆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泽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桑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补选白云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乃东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选杨剑(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选邹云(贡嘎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隆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姜安(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正县级))、巴桑次仁(隆子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曲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司刚存(曲松县委书记)、吴配伟(曲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四级高级监察官)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加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刘洁(加查县委书记)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桑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补选赵孙恕(桑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泽丽、白云峰、杨剑、邹云、姜安、巴桑次仁、司刚存、吴配伟、刘洁、赵孙恕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隆子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次仁平措(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由桑日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昶(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由山南军分区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稳根(市委原常委、军分区原政治委员),由贡嘎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绕卓嘎(贡嘎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原专业技术人员),由浪卡子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次仁多吉(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由隆子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次仁加措(隆子县委原书记、一级调研员),由曲松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世平(曲松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已调离山南,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次仁平措、杨昶、邓稳根、西绕卓嘎、次仁多吉、次仁加措、李世平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乃东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贡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隆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曲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加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格桑美措、邓博、索朗旺堆、扎西顿珠、李贤荣辞去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格桑美措、邓博、索朗旺堆、扎西顿珠、李贤荣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格桑美措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邓博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索朗旺堆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李贤荣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农牧城建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由措美县选举产生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范和平(措美县委原书记、一级调研员)因去世,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范和平的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现在,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5名。

特此公告。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巴桑次仁的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付成聪的山南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索朗仁增的山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白玛曲珍的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白珍的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毅博的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山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

(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翟坤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山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山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规划纲要电力总装机容量、森林覆盖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三项预期性指标调整的建议。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山南市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忠琼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山南市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山南市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山南市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