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市场主体:
2020年度年报工作已开启!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报送2020年度年报。
时间限制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之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同时,连续3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以下是年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
搜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西藏)”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220.182.3.104/index.jspx 进入官网,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
按提示要求填写工商联络员信息并登录。(注意!!!年报系统只支持西藏号码接收验证码,若不是本地号码的用户,可在信息登录界面右下角“企业联络员变更”处进行修改变更)
第三步
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了解填写须知后选择“已阅”,点击确定,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界面。
第四步
按照左边的目录顺序,依次填写相应信息,并保存。
第五步
信息填写完后,可自行预览填报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就完成了年报公示。
温馨提示:年报信息填写有误的市场主体,可在6月30日前进行更正,年报时间截止后不能进行修改!
请注意
※能早报的尽量早报,不要等到最后才报!以免漏报、忘报。
而且早报好处多:
得到商业伙伴的信赖,合作机会增多;
申请信用贷款时尽早通过银行审核,获得贷款;
※不及时年报会怎样?后果很严重!
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请各市场主体业主,相互转告,相互提醒!
抓紧时间,赶紧年报吧!
编辑: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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